阳光灿烂刺眼,峡谷间,野草被往来的马匹与行人踏出一条原先没有的小径,这样的道路,被人们称为“朝圣者的足迹”。
自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后,已过了三十年,来自西方、前往圣城耶路撒冷的信徒与商队络绎不绝,在经历当年的战火摧残后,统治者和居民虽然换了一批人,但毋庸置疑的,生命的活力正在耶路撒冷城中渐渐复苏。
所谓的历史,就是不断的重复着替代动作——学校课本会取代教堂训诫,人会杀死上帝,这些会摧毁那些。
三十年前,是基督教被压迫,而现在轮到了伊斯兰教徒被驱逐,也没有什么对错,风水轮流转尔。
烈日下,一行商旅打扮的人,骑着马驮着车,木轮卡卡作响的来到了这处峡谷间的窄路。
队伍最前头,领队者有两名,各骑着一匹瘦马,盔甲布满污迹,一点金属光芒都没有,也没有家徽,一看就知道是两名不得领主青睐的穷酸流浪骑士。
“所以嘛,我说,这件事上没有人是绝对正确的,论过错,大家应该要一起承担。”马背上,帕英比手画脚,大放厥词:“当年伊斯兰教的人对我们残忍,难道我们就一定要打回去?这样下去,仇恨要到何时才会完结?这下好了,耶路撒冷是收复了,可是你看,朝圣之路还是布满荆棘。”
“小声点,要是被后面的修士听到,小心又要开始跑路。”和他并肩而骑的格佛雷瞪了他一眼。
两人是多年的知交好友,帕英身材精瘦结实,格佛雷高大粗勇,两人样貌气质天差地远。
稻草色头发,浓眉大眼的帕英,脸上总是带着阳光般的开朗微笑,令他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还年轻许多;格佛雷恰恰相反,几乎从来不笑,一头深色棕发,眼神深邃,眉目间似乎永远蹙着化不开的愁,让他有着超龄的成熟可靠感。
“哼,隔了那么一大团佣兵,他们怎么可能听得到……”帕英转头,对着后头近五十人左右的佣兵团喊道:“是不是啊!兄弟们?”
两人身后的佣兵们穿着破烂,拿着各式武器,几名和帕英及格佛雷一样骑着营养不良的瘦马,但大部分的人都是步行,有的人甚至连鞋子都没穿,赤着脚走在滚烫的路面上。
但每个人的脸上,都带着笑容。
没有比跟随这两个老大更令人开心的事情了。佣兵们听到帕英的话,纷纷举起武器,同声欢呼:“是的,老大!”
“白痴,叫我团长。”帕英骂道。
“是的,团长!”佣兵们重喊了一次。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帕英满意的转头,对着格佛雷挑眉,一脸“你看老子多会带兵”的表情,“怎么样啊,睿智的格佛雷副团长?”
格佛雷转过头,懒得理满脸痞样的帕英,径自背诵起圣经来。
“唉。”帕英身子一仰,整个人躺在马背上,“神的旨意、神的旨意,上帝要是知道我们老是仗着祂的名号杀人,一定会很不高兴。”
“帕英!”格佛雷低喝,向后瞥了一眼,那些脑满肠肥的修士们正安稳的在马车里打着盹,并没有听到帕英的话。
“本来就是嘛。神爱世人,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不是吗?我们杀了祂那么多孩子,祂一定有够不爽的。”帕英继续胡说八道,口无遮拦。
格佛雷叹了一口气,他明白帕英心里的不满,自己又何尝没有这样想过?
只是在这个举着宗教之名杀人吃人的年代,说真话的永远不会有什么好下场,想要袒护伊斯兰国家的人,更是自找罪受。
帕英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。
格佛雷和帕英从小就是好友,不同于格佛雷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家庭,帕英可是名门豪族的长子。
严格说起来,格佛雷应该算是帕英的家臣才对。
六年前,在帕英二十一岁的生日宴会上,有人送了一对美貌的阿拉伯奴隶给他庆贺,看着那对双胞胎女子身上单薄到仅能遮住重点部位的猥亵衣服、厚重的手脚镣铐、布满鞭痕的咖啡色肌肤、还有被硬生生割去半截的舌头,帕英笑了笑,将两名女子的铁铐解开,抱了起来,塞到了坐在末席、一脸尴尬的格佛雷怀里。
“帕英,你……”格佛雷的脸涨得通红。
两名奴隶虽然限制被解开了,却一点挣扎逃跑的意思也没有,眼神呆滞,瞳仁中完全没有半点生气——那是长期被心理和生理双重虐待造成的。
“欸嘿,格佛雷,艳福不浅喔,你得到了两枚黑钻石呢,可要好好保护她们唷。”满场宾客都因为帕英的“幽默”和“慷慨”而发笑,气氛欢愉,人们举杯庆祝,抢着讨好未来的领主帕英大人。
只有格佛雷一人没有笑,他太了解帕英了。
“把『保护』两个字加了重音啊……”格佛雷自言自语。
格佛雷知道帕英接下来要做什么,虽然清楚帕英这样做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,但格佛雷并没有选择阻止他,只是默默的抱起两名女子,走出了宴会场。
格佛雷前脚刚踏出会场,怒火中烧的帕英就拔剑斩下了送礼者的痴肥脑袋。
本来像帕英这种身份,就算当街砍死了十来个平民,也不会有人敢多嘴半句。
可是呢,他砍的不是别人,正是现任的领主大人——他的老爸。
“反正我从来没喜欢过他,那头猪从我有记忆时开始,就骑遍了全城堡的女人。刚刚那一剑是为了所有被他欺负的女人报仇。”帕英在骑马冲过大街时还不忘转头跟格佛雷说话。
“这一下呢,则是为了我妈和小表姐。”帕英说着,把手中拎着的领主脑袋往后一砸,追兵脚步登时大乱。帕英的小表姐在十岁时忽然染上急病过世,当然,那只是对外界的说法……。
“专心。”格佛雷没有附和他的话题,拉起马缰,越过了好几个拦路追兵的的头顶,和帕英一同冲出了城门口。
就这样,帕英和格佛雷展开了长达五年的逃亡。
谋杀领主的罪名让他们被整城通缉,由于帕英的动机是为了袒护两名异教徒女子,追杀他们的通牒经由宗教的势力,更是传遍了各个大国,让他们走到哪都睡不安稳。
历经几番凶险,最后他们终于在国家的边界上摆脱了所有追缉,换了个身份,当起了佣兵,还在短短时间内收罗不少部下,当起佣兵头子。
这次帕英和格佛雷的佣兵团,接受几个修士的委托,要将他们及一些贵重货物一齐送去耶路撒冷。
自十字军收复耶路撒冷虽然已有三十余载,但从欧洲各国到耶路撒冷的路上还是充满了危险,伊斯兰教的势力随时可能伏击,连路上的人民都有可能在闲话家常后突然捅你一刀。
但这些都不是最令人感到害怕的。
听说,在十字军屠城后,耶路撒冷的死者们阴魂不散,还一直留在这个世上,不断在耶路撒冷附近徘徊,见到伊斯兰教徒会施与祝福,遇见基督教的朝圣者则会送他们去见上帝。
这个传说帕英和格佛雷当然也有耳闻。
“对了,格佛雷,你不觉得冤魂的传说有破绽吗?”帕英悠悠哉哉的晃着腿,骑了一整天的马,他的屁股都快坐麻了。
“你怕了?”
“哇喔,真难得,原来你也会说笑话啊。”帕英咧嘴笑道。
“呵。”格佛雷想起了帕英曾因为梦到被鬼追而尿床,慌慌张张的跑来找自己求助的童年往事。
“笑得真诡异。”帕英念了一句,随即又把话题拉了回来,“我说啊,关于那些冤魂的传说实在太不合理了。明明那些人当初是在城里被杀掉的,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在城里被攻击?传出有人被冤魂袭击的地点,反而都是在耶路撒冷周遭的村庄道路上。”
“搞不好城里也有,只是你刚好没听说而已。毕竟我们都没去过耶路撒冷。”
“欸欸。”帕英使了个眼色,“你觉得如果我把我的问题跟后头的肥猪修士们讲,他们会怎么说?”
“不用问了,反正他们来来去去就只会那句:『这都是上帝的恩惠。』”
“不尽然喔,我看修士里头有一个长得蛮凶的,我跟你赌,他一定是『旨意派』的。”
“赌多少?”
“一个银币。”帕英。
“成交。”格佛雷。